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国内很多省市都在推广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工作。
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既要考虑既有住宅结构的现状、工作状态,以及加装电梯对既有住宅结构安全性的影响、加装部位现有设备管线的情况,还要考虑加装电梯对消防通道、场地及空间、日照、绿化等的影响。
在消防安全方面,加装电梯后,其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是否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也是应提前考虑的问题。
这些地方标准对加装电梯后既有建筑的消防车道的设置都有明确要求,比如大连市地方标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规程》(DB2102/T 0038-2021)6.1.2/加装电梯不应降低原有消防车的通行条件。若有改变,改造后项目的消防车通行条件必须符合GB50016-2014(2018版)要求。
另外一部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全联房地产商会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改造分会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的中国建筑学会标准也有相似的要求,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T/ASC 03一2019)4.1.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应降低消防车原有通行条件。加装电梯的井道、电梯厅及连廊、平台等新建部分,与周边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
因此,加装电梯的位置尽可能避免占用消防车道,如受条件限制需占用现有消防车道的,可以采用消防车道改道等措施,但需满足消防车的原有通行条件。加装电梯的井道及相关的增设建筑部分,耐火等级应不低于原建筑,改造后的间距应满足现行规范关于建筑之间防火间距的要求。